老實說我對這個議題一直沒有想很多,這幾天想了想,就直接去問我的同志朋友。「你想要以後能跟另一個人結婚,跟他生活在一起,配偶欄有他的名字,可以的話或許能再領養個孩子嗎?」一問完就覺得自己問了一個蠢問題。「如果是和喜歡的人。」說的也是,如果是兩個相愛的人,那理所當然的會覺得與對方廝守會幸福,這是身為一個人應該有的,去追求美好未來的天賦人權。我愛著我的同志朋友,希望他們幸福,我支持婚姻平權。(圖為為 家的進行式 所繪製)#家的進行式#我最近趕稿所以沒辦法畫太細抱歉嗚嗚 Tags: 8 comments 308 likes 7 shares Share this: Bigun大槍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聽說最多只能打155個字 見鬼了 最好是打的到這麼多啦 會在此不定期發佈個? 13837 followers 13678 likes View all posts